国际贸易争端中不可做的 5 件事。
当我们谈论国际贸易纠纷时,我们指的是两个或多个不同国家的主体在执行商业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这通常是指与执行和/或解释合同本身的方式有关的争议。
在起草合同时,必须对这些争议的处理做出适当规定,不能任由当事人自由发挥,而必须委托给有经验的专业人士。
通常情况下,分析的重点是选择其中一方的管辖 ,并将案件提交给后者的法院或选择一个联合国际仲裁院。
不过,即使是在任何商业关系的主观性方面,我们也可以总结出在谈论或处理国际贸易争端,尤其是打算选择仲裁条款时应避免的 5 件事。
# 1.自动将诉讼委托给法院,而不是 仲裁庭。
有必要消除 国际仲裁对法院普通判决负担过重的陈词滥调。通常,在涉及国际贸易争端时,都会提及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协议。
在发生纠纷时,人们会寻求确定纠纷的价值。因此,绝对不排除由地方法官审理的纠纷在经济和时间上成本更高。
此外, ,仲裁庭处理争端的优势在于有时是执行判决的唯一途径, ,尤其是在两个 ,当事国之间没有就相互承认达成协议的情况下。
#2. Choose the Arbitration Chamber without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nationality of a counterpart.
当 决定在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时,即使没有仔细选择将在仲裁中对争议作出裁决的机构 ,也是一种不可冒的风险。
根据对方所属的地理区域,有一些仲裁钱柜娱乐平台钱柜娱乐注册可供参考,这将鼓励后者在起草合同过程中出现疑问时接受减损条款。
例如,美国人倾向于选择 AAA(美国仲裁协会),而中东人则倾向于选择伦敦或瑞士。
最重要的是首先评估条款的起草情况,包括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商会本身的规定,以及关税。
# 3.不正确确定仲裁地点。
如果选择仲裁来解决争议,则有必要确定仲裁的确切地点。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该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甚至可能影响裁决的国际性。
# 4.相对于 独任仲裁员,更倾向于仲裁委员会。
有时,选择三个推荐人的学院不仅是最可靠的,也是最有声望的。实际上,这种选择有可能造成真正的浪费,应仅限于真正复杂的情况。
# 5.即兴表演。
在起草与外国同行的合同时,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国际商 争议进行预测是 ,必须牢记的一个基本点。我们需要对所有可能的后果和解决争议的工具进行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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